Published
2026-06-04
Section
Art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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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研究
余 林
安徽财经大学
DOI: https://doi.org/10.59429/sksj.v3i5.14160
Keywords: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
Abstract
2023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新法第 89 条在延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 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既有规范框架的基础上,新增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时的回购救济,推动该制度由传统的决议 异议型退出机制发展为兼具股东压制救济功能的复合性制度。该制度的核心价值不仅在于赋予少数股东退出机会, 更在于矫正资本多数决下公司治理失衡,维护中小股东的合理期待与治理正当性。针对当前制度适用中存在的回购 事由边界不清、程序衔接不足、合理价格标准模糊以及公司与控制股东责任配置失衡等问题,有必要在解释论与制 度构造层面进一步加以完善,以更好发挥其纠纷疏导、权益保护与利益衡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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