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2026-10-14
Section
Articles
How to Cite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肖像权与声音侵权问题研究
李 明行
安徽财经大学
DOI: https://doi.org/10.59429/sksj.v3i9.15535
Keywords: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肖像权;声音权;深度伪造;人格权侵权
Abstract
随着深度伪造、声音克隆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的迅猛发展与广泛应用,未经许可利用他人肖像与声音数 据合成高度逼真内容的现象日益泛滥,对传统人格权保护制度构成了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 AIGC 场景下的肖像权 与声音权侵权问题,核心在于解决生成式内容如何突破以“再现”为核心的传统侵权范式,以及由此引发的侵权认 定、责任分配等法律困境。同时,《民法典》等法律存在归责供给不足的问题。基于此,应当重构了 AIGC 侵权的构 成要件,主张对“使用”行为作扩张解释,并以“合理关联”为核心重构“可识别性”标准。在责任承担层面,需 要系统分析了终端使用者、模型开发者、服务提供者等多元主体的责任形态与划分规则,最后,应从立法、司法、 行政监管及行业自治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一套既能有效救济受害人权益、厘清各方责任,又能为技术创新预留 合理空间的综合性规制体系,以期为实现数字时代人格尊严的妥善保护提供理论支撑与路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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