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2024-06-26
Section
Articles
How to Cite
长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法治进路
陈 莎莎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DOI: https://doi.org/10.59429/hjfz.v6i4.6444
Keywords: 流域治理;流域综合治理;法治思维
Abstract
随着社会发展的迅速,传统的碎片化流域治理模式已不再满足于新时代流域治理的需求,关注流域整体性 利益,实现流域系统治理的流域综合治理模式成为当下流域治理新要求。流域的系统性和复杂性要求通过多种手段 实现流域综合治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法治之力在流域综合治理模式中发挥着愈发 重要的作用,《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即新时代为长江流域实现综合治理提供法律支撑的显著标志。以长江流域为例, 将传统流域治理中的法治体现与《长江保护法》进行比较,分析《长江保护法》的优越性,强调法律对促进流域实 现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也为其他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提供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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