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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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行动下企业数据财产权保护与构建研究
董 昕月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刘 诗琦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DOI: https://doi.org/10.59429/sksj.v2i3.10827
Keywords: 企业数据;数据确权;产权制度;数据财产权
Abstract
2024 年 1 月,国家数据局等 17 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 ×”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说明 了数据要素正逐渐上升为核心生产要素。大数据时代下,构建企业数据财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对于厘清企业数据利益、 规范企业数据产权交易具有深刻意义。为此,应确立类型化企业数据授权体系,结合企业数据利益主体的复杂性, 在平衡个人信息人格权、企业数据财产权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合理限制企业数据财产权的权限范围,在明晰 三权分置内涵的基础上探索数据评估方式并完善数据监管机制,以构建企业数据产权保护机制,保障企业数据财产 权益在法治化轨道上释放数据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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