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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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认定及顺位厘清
李 嘉璇
海南大学法学院
DOI: https://doi.org/10.59429/sksj.v2i6.12738
Keywords: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起诉顺位
Abstract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其第 70 条明确了起诉条件,并赋予检察 机关和相关社会组织的起诉资格,形成了多元主体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但起诉主体范围、起诉主体顺位的问题有 待进一步明确。在起诉主体方面,适度扩张消费者组织范围、明确相关组织的具体标准及范围。在起诉顺位方面, 厘清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的诉权顺位安排,强调社会组织起诉顺位的优先性,检察机关起诉顺位的补充性。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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