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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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注册显著性认定——以“第二含义”为视角
王 羽昕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DOI: https://doi.org/10.59429/jyyj.v8i14.15272
Keywords: 非物质文化遗产;商标注册;显著性认定;第二含义;消费者认知
Abstract
非遗商标显著性认定旨在平衡公共文化利益与商标私权。因名称具公共属性,注册主要依赖使用获得的第二 含义。现行标准笼统,实践存“稳定联系”与“唯一对应”分歧,且面临公共性与排他性冲突、消费者认知证明不 足、类型化保护缺失等问题。应依据消费者认知理论,以来源识别功能为判断基准,区分认定标准,完善调查证据, 并引入公共利益保留与协同治理机制,实现非遗保护与商标权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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