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茹 佳诺, 高 雅玲, 房 天宇, 晋 杰森, 柳 萍
2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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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数字贸易加速发展的双重背景下,RCEP 为亚太地区数字经贸合作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也成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提质升级的核心抓手。浙江作为数字经济与外贸发展强省,与东盟在市场需求、产业结构、数字生态等方面高度互补,双边数字经贸合作已进入提质升级的关键阶段。本文立足 RCEP 数字贸易规则体系,从制度环境、产业基础、市场动力三个维度梳理合作基础,系统阐释规则赋能、产业链赋能、平台赋能、数据赋能四大核心机制,揭示当前合作中存在的规则落地不足、结构层次偏低、中小企业适配能力弱、数据流通不畅、服务体系不完善等现实问题。研究表明,深化浙江与东盟数字经贸合作,应从规则对接协同、产业结构升级、主体能力培育、数据要素赋能、保障体系构建五大方向发力,推动合作向更高质量、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本文研究既能为浙江拓展对东盟数字经贸合作提供实践参考,也能为国内同类地区对接区域经贸规则、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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